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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

2013-09-02    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
研究部署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工作
听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筹备工作汇报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13年08月28日09:39       来源: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8月27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听取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筹备工作汇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实现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都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会议强调,必须坚定深化改革的信心、坚持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凝聚深化改革的共识、注重深化改革的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各项改革;必须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最大限度集中全党全社会智慧,把党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广泛团结起来,把国内外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必须充分认识改革面临的矛盾和困难,增强与时俱进、攻坚克难的勇气,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把全社会的力量更好凝聚到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部署上来。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形成了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良好局面。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会议强调,全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要求部署上来,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震慑力。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预防腐败必须从狠抓党风建设入手,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三个自信”,坚决纠正“四风”,切实改进作风。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工作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牵头和协办单位要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正人先正己,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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