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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珍:党费是考验党员对党忠诚度的试金石

2016-08-11    作者:李荣珍    来源:甘肃党史网    点击:

  党费关乎党性,涉及每个党员,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近年来党费方面出现的问题,目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已将党费提高到关系能否全面从严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的高度。所以,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就应当有看齐意识,把党费这件大事重视起来。今天的党课就以党费为题,来共同学习,提高认识。

  一、党章对党费的规定

  虽然今天看来,党费已不再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但依然发挥着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在党章中,就有党费的严格规定。党章第一章,就将按期交纳党费作为扎紧党员“入口”的一道重要关卡。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有两处: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就是说,如果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即便再优秀、再有作为,连入党的资格也没有。第九条:“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就意味着,不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就有可能自动退党。

  二、党费制度的沿革

  缴纳党费是党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党费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都有专门党费收缴管理方面的文件规定,这些规定不断完善发展,形成了我们党特有的党费制度。历经90多年的发展,党费制度依然发挥着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

  党费制度始于党的二大。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二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收支权限和纪律要求。要求:“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作为一项纪律,二大党章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之。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只是对具体的党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这是五大党章写进的内容,以后历次党章中都加以强调。六大党章没有确定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但在六大后,1928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中央通告第18号——合理分配党的经费的几个原则》,明确规定党费使用的几个基本原则,并附有中央征收党费的标准。193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征收党费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同情况交纳党费的具体要求,并首次规定了党费报告制度。1941年,《中央关于党费的决定》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作出详细规定,重申党费报告制度。1945年通过的七大党章规定:“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党委或其他相当的党委规定实行之”。

  新中国成立后,党费制度经历了一个多次调整、逐步发展规范的过程。1949年6月,中央组织部出台《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统一党费收缴标准,明确了党费的使用范围,重申了党费报告制度,改变使用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做法,规定“党员所缴党费,暂作为党员教育之补助经费,由县委或相当于县委以上党委处理之”,并对农村党员作出更符合实际的具体规定。

  1952年,为改变1949年《关于缴纳党费办法的暂行规定》将党费收支权限下放地方造成的党费使用不当甚至贪污党费现象,中央颁布《关于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将党费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重新明确了党费收缴标准和党费使用办法。这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签订《代收全国党费合同》,要求各地认真按合同规定缴纳党费。1955年8月,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改变全国党费上缴办法的通知》,规定全国各地党的组织征收的党费,改由县以上各级党委按月直接上缴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

  1956年7月,中央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党费收支情况和今后党费使用意见的报告》。规定:从1956年7月1日起,各地征收的党费停止上缴中央。把党费交由“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西藏工委、中直机关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自行分配使用”,并按规定做好报告和备案工作。1956年11月,中共中央公布《关于共产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

  “文化大革命”时期,党费制度遭严重破坏,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处于混乱之中。

  文革结束后,1980年1月,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意见》,1985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党员交纳党费的通知》,1989年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改进党费管理和使用办法的通知》,这些文件都是为了健全和规范党费管理和报告制度而发出的。

  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使党费制度更为系统化、科学化。1994年,中央组织部下发了新的《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199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这些都是根据形势发展变化改进党费制度的文件。

  2008年2月,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共3章33条,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确定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调整了档次和比例;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制定新标准;对特殊党费作出具体规定。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近年来,中央组织部在当年年底公布上年度“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党费的用处: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党费的故事

  (一)党的领袖和高级将领如何交党费

  周恩来再忙也要亲自交党费。1935年10月,中央红军抵达陕甘根据地后,周恩来非常忙。他的警卫员魏国禄不忍打扰他,就替他交了五分钱的党费。在得知此事后,周恩来马上对魏国禄提出严厉批评。他说,党费不能让别人代缴,军政大事重要,交党费也很重要,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70年代以前,周总理和邓颖超的月薪,分别为404.8元和342.7元,加在一起是747.5元。两人约定:“凡是积蓄够5000元,没什么用,就交党费”。除每月交纳应交党费外,积蓄够5000元就再交党费。总理去世后,他俩全部积蓄只有5709.8元。邓颖超1992年7月逝世,工资706.5元。遵照她的嘱托,所有积蓄包括国库券,共计11146.95元,全部交了党费。

  朱德平时节衣缩食,从工资中积攒了两万多元存款,去世前嘱咐亲属: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他去世后,中共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收到了以“朱德同志”名义交来的20306.16元,这是朱德最后一次党费。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存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

  胡耀邦超额交党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尽管国家财政非常困难,但还是为广大干部、职工调整了23年没有调过的工资。但是,中央领导人并没有给自己调工资。胡耀邦仍然是行政5级,月工资只有340余元。苏维民作为勤政殿支部的组织委员,负责按月收党费,胡耀邦坚持从他每月工资中拿出10元钱超额交党费(当时规定工资百元以上按1%交党费,他应交3.4元)。胡耀邦的女儿满妹在她的那本《思念依然无尽》一书中给她父亲的评价:“只属于党,属于人民,属于工作,属于勤政殿。”

  袁国平(1937年时任红军教导师政委,陇东特委书记;1938年任新四军政治部主任)在皖南事变中与叶挺、项英一同指挥部队奋起抵抗,在突围中身负重伤。为不拖累部队,他把一个笔记本和7块大洋交给卫士连副连长李甫,说:“你们赶快突围,不要管我了!出去一个,是一个,否则一个都出不去……”并指着7块大洋说,“这是党费……”说完,趁战士不备,摸出手枪对自己的太阳穴扣动扳机。

  (二)普通党员的党费故事

  纪念红军长征70周年,军博举办的展览中有这样一个画面:一年仅18岁的红军战士,为抢救陷入泥沼的文件箱,被沼泽吞噬。当他渐渐沉下去的时候,手里还紧紧攥着一块白洋,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党费。

  军旅作家王愿坚自身就是抗战老战士,他创作出《七根火柴》《党的女儿》《红星照我去战斗》《党费》等作品,大多来源于军旅生活,大多数人物有原型,其中《党费》多次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影响深远。故事是:1934年红军主力长征离开闽粤赣根据地,白军对闽粤赣实行并村,对留下的红军游击队进行封锁。游击队交通员程同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地下党员黄新,黄新看到了党派来的亲人,拿出了丈夫长征出发前留下的二块银元,交党费,程同志不收。黄新说,现在给你钱,没有用处,山上买不到游击队需要的实用的东西,“不缴钱,缴实用的东西”。当时游击队最缺的是粮和盐,没有粮可以用野菜野果充饥,没有盐,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替代盐。黄新用这二块银元和地下党员交的党费买了盐。盐,白狗子查的很紧,黄新把盐腌成咸菜,一大筐咸菜。当程同志第二次到来时被白狗子发现了,黄新为了保护咸菜和程同志,献出了自己的年青的生命。感动了几代读者。那些革命先烈,即使是在生命最后时刻,仍想着要给组织交最后一次党费,不忘履行党员义务,令人动容,为后人敬仰。汶川大地震后,许多党员干部纷纷上交“特殊党费”。无论哪个年代、何种形式,上交党费都凝结着对党的无限忠诚。

  何福祥是湖北红安人,小时是童养媳。1927年参加革命,1928年加入红军,曾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1934年入党。妇女团成立后,她被任命为二营营长。1937年3月中旬,何福祥向民乐方向撤退时被俘。虽然想法逃了出来,但又被抓住送进武威监狱。马步青陆续将监狱里的女战士分配给军官做妻妾,何福祥被分给一个赵连副。她大闹几天,姓赵的只好将她送回监狱。她的腿在狱中被打坏了,后逃出监狱,在武威南山张义堡一带做苦工度日。何福祥对党一往情深,全国解放后,她几乎每年都要向党组织递交一份要求恢复党籍的材料,希望能早日恢复她的组织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拨乱反正后,有了回音。1985年2月的一天,党组织同意恢复她的党籍,党龄从1934年算起,参加工作时间定在1927年。多少年的盼望终于有了结果,她颤巍巍地捧出了她积攒了数十年的200多元党费,交给党组织。这钱,有一分、两分、五分、一毛、两毛、五毛……攒得不易啊!她没有收入时,就以分来积攒;有了28元的工资,还要养活两个孩子,她就按角来积累。她从不动用这笔钱,并告诉子女:要是我死了,党籍还没恢复,你们也要把这些党费交给党组织。我始终把自己当作一个党员来要求。她对党的一颗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2007年3月8日妇女节那天,网络新闻有一篇报道:曾经翻雪山过草地,参加过长征的92岁女红军战士邬家珍,于3月7日凌晨在延安辞世。此前,她叮嘱女儿“替我把今年的党费交了”,又拿出1000元钱让女儿留意:“如果有纪念毛主席的活动,一定代表我把这些钱捐了”。

  坚守理想,坚守信念,始终不渝。交纳党费是非常严肃的事,从上述事例中,我们看到的是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和敬重,他们把交党费作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以生命之约和理想信念,去履行交纳党费这个政治义务,把对党的忠诚,浓缩于交纳党费这个简短而庄重的政治仪式之中。

  四、党费交纳的现况

  和平年代,绝大多数党员都能按规定交纳党费,同时涌现出许多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据资料说,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分别投入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5个省市灾区。有力支援了灾区重建,有力凝聚了党心民心。应当说,当前我们党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是比较契合当前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这背后,体现的正是党员强烈的组织意识、党性观念。

  但随着中共党员队伍不断扩大,拒交、少交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具体表现:有的把组织关系转到农村党支部,投机取巧按照农民党员标准征缴;有的调低征缴基数,不按正常征缴基数缴纳;有极个别党员拒交党费,质问“每年都交党费,党给我了什么?”党费收缴工作处于“被动性”,一些党员存在迟交现象;一些党员表现出“被迫交”、“无奈交”的情绪,党性羸弱。在巡视组巡视中,有多家单位存在“党员党费交纳不规范”的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党比如,天津市管国有企业党员干部交纳党费专项整改工作中,66家国有企业、12万余名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77亿元;山西省监管企业党费收缴自查工作中,22家国企共补交党费8000余万元。

  对于“党费”问题,中纪委下属媒体今年已数次提及。如今年1月19日,中纪委网站署名文章《不交党费这件事儿,很严重吗?》直接说,不交党费这件事很严重。5月15日,中纪委网发表《忠于党章 勇于担当》文章称,巡视发现,有的领导干部竟然记不住自己入党年份,有的甚至几年没交过党费。还有一篇题为《唤醒党章意识》文章说,现在有的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党员干部,拿着高薪却不及时、足额交党费。“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漠,是当前我们党面临的一大挑战。”文章披露,这一问题,不仅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有,就连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也存在。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党员个人原因,也有部分党组织的原因。少数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组织上入党,思想上没有入党,不愿意履行交纳党费的义务。这是一种党性缺失行为,也是一种组织观念淡薄行为。革命还在路上,共同富裕的理想还没实现,可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开始滑坡,理想已抛之脑后,信念也不再坚持,作为一个党员最基本的义务就很难尽到。少数党组织监管缺失。少数党组织对党费征收监管不严,拒交、少交党费行为得不到批评,滋长拒交、少交、迟交党费行为的发生。原因一是入口不严,致使思想不纯的人混入党内;二是教育不够,没有认识到交党费的重要性;三是纪律不严,觉得为这事惩处党员是小题大做。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我们,“如果没有或丧失理想信念,就会迷失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就会像一盘散沙而形不成凝聚力,就会失去精神支柱而自我瓦解”,每个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党员,都有神圣的宣誓,其中一句是“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如果连交党费都打折扣,何谈“牺牲一切”呢?因此中纪委网站1月19日文章同样有这样振聋发聩的话语:“试问某些拿着高薪的央企党员干部,他们真的舍不得交那点儿党费吗?只怕是因为党组织在他们心里早没了’存在感’,根本不记得还有交党费这一回事儿,甚至已经忘了自己是个党员,忘记了党赋予的责任。这背后反映的,是党的观念淡漠,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如此导致的结果,必然是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出问题,出现各种腐败乱象。”

  党费上出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暴露出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党的意识不强,反映出党组织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不能不高度重视,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五、以党费作为对党忠诚的考量标准

  也许有人会认为,党费问题不应该上纲上线;也许有人会辩解:现在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忙起来就忘记了;也许一些流动党员,会认为很难找到组织……凡此种种,恰恰反映出党员党的意识淡化问题。目前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目的就是解决党员意识淡化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员标准的“硬杠杠”,就是要“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看平常实际上包括交纳党费这一环节。党费就是一面镜子,一面“沉甸甸”的党员之镜,考量的是对党的态度,照见党员内心是否忠诚、信念是否坚定、使命是否肩负,责任是否担当。为此,在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交纳自纠自查工作,解决好党费交纳不规范就不再是小事情,而是大事情。

  党费事关“四个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今年1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公开提出。)第一位的是政治意识。有没有政治意识,也就是有没有理想信念的问题。共产党员必须要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坚定理想信念,所言所行、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要体现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学党章、交党费,开好三会一课等,都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标配”,要将交党费的被动扭转为主动,实现党费由“收”到“交”的拨正。党的历史就是见证,不论什么年代,能否按时交纳党费就是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试金石。党费所体现的是党员有无组织意识和党性观念,承载的是党员对党的忠诚。如不能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员就称不上合格党员。作为共产党员,要在党费这个试金石上不断磨砺自己。要做到如下几点。

  一是树立义务观。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这就规定了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交党费不仅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

  二是牢记交党费的三要素。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

  作为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必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做好。 一是要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的教育,使党员充分认识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提高自觉性;二是要确定专人负责,明确职责分工;三是要严格收缴手续,交纳党费情况要认真登记;四是要按时收缴,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缴党费;五是要定期向党员大会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六是严格管理党费。要将党费制度化,建立必要的收缴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审批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95年华诞。95年来,党章指引、见证并展现了我们党成长、成熟、发展、壮大的光辉历程,党费也见证了几代人、千百万共产党员的赤胆忠心。因此,党费不是一个数字,而是一种责任;交党费不是一个规定,而是一种精神。将这种精神发扬光大,才能打造出一支对党忠诚、心中有党的“生力军”,党的先进性才能持久体现,为人民打下的江山也才能永不变色。


(责编: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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